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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馬英九在當天舉行的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投票中勝出。

馬英九發表勝選感言時表示,這不是他個人的勝利,這是台灣人民的勝利。

經過曠日持久的選戰,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以勝出80萬票擊敗民進黨的蔡英文,獲選連任「總統」。

馬英九與妻子舉手歡呼向支持者致謝

馬英九與競選團隊向支持者致謝

馬英九向支持者表示,會盡力完成創造台灣新歷史的任務

「我們贏了!」

馬英九出席位於台北的競選總部發表勝選感言

台聯黨列十罪 聯署罷免馬英九

台聯黨今(13)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全面發動「馬英九下台連署」,正式啟動罷免馬英九的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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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

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10日上午表示,將通盤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盡速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以照顧兩岸廠商、學生,服務兩岸人民,並將此當作未來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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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簡介

政治經歷
馬英九(1950.07.13-)湖南衡山人。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為台大學生團體「健言社」負責人,校代聯會秘書長,曾應美國服務中心邀請,參與「亞太學生領袖訪美計劃」。在七十年代初「保釣運動」中風頭最健。後赴美國入哈佛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留美期間參加「反共愛國聯盟」,主持「波士頓通訊」,投身國民黨海外文宣活動。曾任波士頓第一銀行法律顧問,紐約華爾街柯士迪茲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後入美國馬裡蘭大學法學院研究台灣的國際地位問題。
1981年應召回台,任蔣經國英文秘書兼「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並任政治大學法學研究所副教授。1984年任國民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推行「政黨外交」,成為國民黨新生代政客骨幹人物。其政治經歷詳見下文。

政治經歷

「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1988年-)

「國家統一委員會研究委員」(1990年-)

「國民大會」(全國不分區)代表(1991年-)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1991年1月31日-1996年6月25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91年6月1日-1993年2月27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1991年-1993年)

「法務部(第十一任)部長」(1993年2月27日-1996年6月10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1993年-)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1993年3月11日-1996年7月8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1996年6月10日-1997年)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1998年12月25日)

台北市市長(直轄市民選第二任)(1998年12月25日-2002年12月22日)

台北市市長(直轄市民選第三任)(2002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24日)

中國國民黨(第四任)主席(2005年8月19日-2007年2月13日)

台灣當局(第十二任)領導人(2008年5月20日-2012年5月19日)

中國國民黨(第四任)主席(2009年10月17日-至今)

臺灣當局(第十三任)領導人(2012年5月20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