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上到立法會宣讀政改方案的聲明。[詳細]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政府今日公佈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報告和方案,形容今日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詳細]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3、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1、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
2、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3、立法會產生的具體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規定。
會議認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實行普選產生的辦法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時間:於2004年啟動
結果:2005方案未獲通過
成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
組長:曾蔭權 時任政務司司長
組員:梁愛詩 時任律政司司長
林瑞麟 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歷程:
1、該小組在成立後便前往北京,先後與港澳辦副主任徐澤以及內地7位法律專家會面,討論對本港政制發展的意見。翌月,小組於本港多份報章上刊登廣告,徵求市民對政制發展的意見,並盡量廣泛地聽取了社會各階層對政制發展的意見,會見許多社會團體及人士。小組已先後發表5份報告書,對第3屆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羅列各界具體建議。
2、時至2005年,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辭職,時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也辭職後,小組曾短暫交由時任署理政務司長孫明揚接手。及至曾蔭權通過補選獲任為行政長官後,時任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則再接手該小組,領導其後的2005政改方案工作,惜方案未能於立法會獲得2/3支持,未獲通過。
時間:於2009年啟動
結果:2009政制發展邁步
成立主責討論2012年特首及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的策發會政制小組:
小組主席:唐英年 時任政務司司長
成員:30名,包括工聯會鄭耀棠、自由黨田北俊,基委會委員譚惠珠、陳弘毅和劉迺強,以及多名反對派議員。
歷程:
特區政府展開為期3個月的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諮詢,期間共收到超過4萬份書面意見,及逾160萬個市民簽名。經多方協商後的超級區議會方案,以大比數獲得通過,使香港政制發展邁出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