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府工作總體要求

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著力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把轉方式調結構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堅,突出創新驅動,強化風險防控,加強民生保障,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七個主要預期目標:

GDP(國內生產總值)增長7%左右;

2. 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3%左右;

3. 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

4. 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

5. 進出口增長6%左右;

6. 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

7. 能耗強度下降3.1%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繼續減少;

三個工作重點:

1.穩定和完善宏觀經濟政策

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

2.保持穩增長與調結構的平衡

推動經濟在穩定增長中優化結構,確保居民就業和收入持續增加,增加研發投入,加強質量、標準和品牌建設,促進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和增長極;

3.培育和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

A、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加大政府對教育、衛生等的投入;

B、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