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談國安法:立法必要 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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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03年 行政長官董建華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

「香港國安法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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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什麼是國家安全?我國國家安全立法情況如何?

A

國家安全是國家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我國國家安全立法除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等傳統安全領域之外,還包括金融安全、生物安全、網絡安全、核安全等非傳統安全領域。此次香港國安立法也正是綜合考慮國家安全狀況和香港當前形勢需要而進行的。

直擊焦點

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表示,特區維護國安事務委員會的設立顯示出,中央意在通過授權機制,激發與調動香港內部的已有力量來完成國家安全的執法任務。

「一般情況」歸特區,「特殊情況」歸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一般管轄將涵蓋大部分案件,授權香港本地機構負責。而當案件超出香港本地執法能力、對香港本地法治和社會秩序造成過大衝擊,或遇到前所未有的超強壓力,此時將必須由中央承擔特殊管轄責任。

特首指定法官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表示,根據《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行政長官擁有法官任命權。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由行政長官指定一批適合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這樣的安排,不僅絲毫不影響司法獨立,反而充分體現了對特區現行司法制度的尊重。

中央直接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中央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協助並強化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通過情報分享、經驗傳授、技術提供、工作安排等多種方式,極大提升特區對國安法全面、有效和準確落實。并且還具有一定的震懾作用。

權威解讀

國安處不斷發展 應付更複雜情況

李家超表示,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亦必須做到「底線思維,最壞打算」,保安局會不斷發展警務處國安處,令其有能力應付更廣泛、更複雜的情況。

國安法實施 港平穩向好

李家超說,「香港錯了23年,輕視了危害國家安全、特別是『港獨』的行為。」幸好,香港國安法上月底開始實施,香港目前的國安狀況平穩向好發展,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降低。

港國際仲裁樞紐地位更穩固

穩定是社會發展的基石。在國際仲裁和調解方面頗有建樹的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為香港鞏固發展亞太區主要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尤其是國際仲裁樞紐的地位提供了助力。

內地法治進步大 港須增關注理解

多年來推動內地與本港法律方面合作的鄭若驊,對內地法治今非昔比的變化感受頗深。她從條文、法律實踐等多方面分析了內地法治近年來的長足進步,並強調香港必須了解周邊地區的法律制度,才能從經濟、生活等多方面進行更好的合作。

證監會:未見香港國安法在任何層面影響金融市場運作

證監會表示,自香港國安法頒布以來,本地股票及衍生品市場一直保持有秩序地運作,股市的交投仍然非常活躍。

國安震懾 捉「妖」記

【肥佬黎】黎智英

  • 「禍港四人幫」之首
  • 宣稱「為美國而戰」,乞求美國勢力介入香港、「制裁」香港
  • 巨額捐款資助非法「佔中」行動
  • 多次會見美國政客,包括美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謀劃亂港禍港
  • 組織參與多場非法集結集會、遊行,煽極端黑暴活動
  • 旗下壹傳媒多次造謠抹黑政府、警隊。

【亂港「河童」】黃之鋒

  • 奔赴美國、英國、意大利乞求「制裁」香港,宣揚「國際攬炒」
  • 曾任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
  • 遊說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 發起「致歐洲各國領袖」反對港區國安立法
  • 公然抹黑香港國安法

【獨駒】 陳家駒

  • 港獨組織「香港獨立聯盟」的召集人
  • 參與違法「佔中」行動
  • 多次於公開場合高喊「港獨」口號、舉「港獨」旗幟
  • 蠱惑學生、市民參與「港獨」運動
  • 參與6.9衝擊立法會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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