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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篇:1997年主權移交時主要改變

香港司法機構

(徐樾)香港的司法機構(英文:Judiciary of Hong Kong)由各級法院、特別法庭和審裁處組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部門,獨立於香港的行政和立法機構。現任首長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司法制度

香港實行的是三審終審制。如原訟人不服,通常會有兩次上訴的機會。

法院架構

法官任免

根據《香港基本法》,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命須由行政長官提名,立法會通過;其他法官則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廌委員會建議任命。為保障司法獨立,所有法官皆為終生制,可續任至退休為止;只有在無力履行職務或行為不檢等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如果要免職的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審議庭則由不少於5名當地法官組成[1]。

而有關其他級別法院法院裁判官的任命,請留意相關法院、裁判法院或審裁處之條目。

司法管轄權

香港雖然分為十八個區域,但內部只有一個司法管轄區。在香港各區發生的訴訟不一定在當區的法院聆訴(事實上不是每區都有法院),而是集中後分派處理。另香港法院擁有違憲審查權,但所有法院對中國的外交、國防等國家行為並無司法管轄權。

政務處

司法機構政務處協助各級法院內部行政及管理事宜,由相等於政府首長級[2]的司法機構政務長負責,直接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

1997年主權移交時主要改變

成立終審法院,取代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成為香港的終審機構

首長由最高法院首席按察司改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最高法院改稱高等法院,英文名稱由The Supreme Court改為The High Court

上訴法院改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

最高法院原訟庭(又稱高等法院)改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地方法院改稱區域法院

裁判司署改稱裁判法院

兒童法庭改稱少年法庭

首席按察司改稱首席法官

按察司改稱法官

裁判司改稱裁判官

經歷司改稱司法常務官

司法人員敘用委員會改稱司法人員推廌委員會

執達吏改稱執達主任

司法案例

一. 莊豐源案

莊豐源案是一宗影響父母雙方皆是無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雙非父母」)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之香港居留權的案例,香港終審法院於2001年7月20日的判決令這類人士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該判決加上其後港澳個人游的實施,造成日後大量本人及其配偶均無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內地孕婦(「雙非孕婦」)來香港產子。在2010年,「配偶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在香港誕下32653名嬰兒,比起2001年的620名上升超過50倍。從2001年至2011年間,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

http://paper.wenweipo.com/2001/07/21/HK0107210028.htm

二. 男同性戀者尋求合法性交年齡平等化

此案是一宗發生在2005年的香港高等法院案件,該案的英文全名為「Leung TC William Royv Secretary for Justice」。該案件涉及性傾向平等保護權和司法申訴權。在該案件中,高等法院設下了一個先例,禁止任何政府部門任何基於性傾向而作出的不合理的不同對待,並且最終讓香港男同性戀者的合法性交年齡與女同性戀者及異性戀者的合法性交年齡平等化。

http://paper.wenweipo.com/2005/08/25/HK0508250006.htm

三. 龔如心遺產爭奪事件

龔如心遺產爭奪事件是指2007年4月起隨著香港華懋集團董事局主席龔如心因病逝世而引起的遺產爭奪事件,涉及總值估計數百億以至逾千億港元。由龔如心家屬所控制的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以及龔如心生前認識的一名叫陳振聰的男子,各持有一份聲稱為龔如心最後遺囑的文件,均聲稱自己是遺產唯一受益人,從而引起法律訴訟,並引致律政司介入案件。經過兩年時間準備,案件於2009年5月11日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開審,由林文瀚法官主審,需時40天。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勝訴。

http://sp.wenweipo.com/1013GR/

四. 包致金侄女司法事件

包致金侄女司法事件是一宗於2010年於香港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案中女被告Amina Mariam Bokhary(1976年出生,有兩次案底,在2010年1月27日醉酒駕駛、拒絕作酒精呼氣測試及掌摑制止她離開的警員,全程被電視台的攝影師攝錄。期後又於警署內掌摑以及踢倒另外一名警員〉,同年8月的一審聆訊中,裁判官阮偉明判被告感化一年,令過去已有兩次襲警罪刑事案底的被告又一次毋須入獄,有別於其他同類襲警及醉駕案件的判決。

被告敏感點在於其為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侄女、香港交易所獨立非執行主席夏佳理的外甥女,其家族在香港政、經界均相當顯赫,判決隨即引起公眾嘩然及輿論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公信力的質疑。同年12月23日,經過律政司上訴,Amina Mariam Bokhary因違反感化令7項條款中的5項之多,被判即時入獄6星期。2011年1月22日,Amina Mariam Bokhary因為在獄中行為良好獲釋。

http://paper.wenweipo.com/2010/12/24/YO1012240004.htm

五. 香港外傭居港權案爭議

香港高等法院就外傭爭取居港權案裁定,香港《入境條例》的部分條文違反《基本法》,外傭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法院將於10月26日傳召雙方代表律師商討執行細節,倘落實裁決,意味目前全港12.5萬名居港滿7年的外傭,合資格申請居港權,連同家屬更可能多達40萬人。特區政府隨即決定上訴,並向法庭申請暫緩處理及審批外傭居港權申請,但不會改變現行輸入及僱用外傭的政策,強調《入境條例》有關條文符合《基本法》,現階段希望透過司法釐清有關條文的「合憲性」,釋法言之尚早。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0/01/HK1110010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