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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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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財產申報 立法時機已成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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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錦濤主席在人大閉幕會上表示,要兢兢業業、乾乾淨淨為國家和人民工作。圖為胡錦濤向代表們鞠躬。法新社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8日電】本次人大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重慶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副會長、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雲建議,把《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列入5年立法計劃,引發廣泛討論。

 「把《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納入立法計劃的時機是否成熟,與納入計劃後何時出台的時機是否成熟,是兩個不同的問題。」韓德雲說,「把這個法律納入立法計劃的時機是成熟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邵道生說,自己研究腐敗問題將近20年,有一個發現,貪污分子尤其是「大貪」,定罪後有很大一部分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這是為什麼?就跟我們法律上的漏洞有太大關係。」

「財產來源不明」體現法律漏洞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郇天瑩表示,「財產申報制度的功能,一是預防;二是發現違法的苗頭;三是對公務員和社會公眾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時,這也是增強政府公信力、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樹立政府形象的很好做法。」

 韓德雲認為,不管是對官員本人,還是對社會負責,官員的隱私權應受到限制。「官員都不能在陽光下,還有『陽光下的政府』嗎?」郇天瑩介紹說,公務員財產申報在世界各國已是普遍的做法。除了立法,還需健全公務員監督機制。「大家對這部法律寄予厚望,但這一部法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它只是對腐敗拉起的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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