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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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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籌回歸A股 辦法已出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0]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9日電】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督部副主任歐陽澤華今日表示,紅籌回歸A股並不存在法律障礙,內地與香港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技術協調,他希望今年內可以實現。歐陽澤華指出,紅籌回歸辦法已經出台,但還未有詳細準則。對於近期市況不佳,歐陽澤華指出,這與紅籌回歸的公司規模並沒有關係。

 早前有關部門表示,出台的紅籌股回歸的四大原則包括:公司已經在香港上市不少於一年;公司的市值不低於200億元;最近三個財政年度的累計淨利潤超過20億元;另外還有公司50%的利潤來自於內地市場或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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