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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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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富豪張茵 倡廢無期限合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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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0日電】全國政協委員、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茵(見圖)向兩會提交提案,建議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才、企業只有通過合理的競爭和流動,才能體現出人才的個人價值和企業價值,建議簽訂為期3-5年有期限的勞動合同。」

建議勞資雙方簽有期限合同

 張茵表示,「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在國家政策扶持及多方面努力下,我們才建立今天完善的產業鏈,來之不易,沒有理由在這個時候將它拱手讓給越南、印度。」為此,她建議,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給予企業更多的經營自主權。對合同期未滿的員工,如勞資雙方不能協商一致,企業可以通過依法補償的方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此外,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法律責任應有所規定。

 而東莞雅高服裝有限公司總經理文秀英也表示,新法實施得過早過急,應該給企業至少一年的緩衝期。她認為,新法中的「無固定期限合同」,等於讓「鐵飯碗」的時代又回來。

指無期限合同重現「鐵飯碗」

 「企業給全部員工購買保險金,的確讓企業成本陡然增加,新法讓企業綜合成本至少上升35%。」吳協理說得直白,目前該公司有6,000多名員工,舊勞動法規定只需要給員工購買工商保險,但是新法規定養老、醫療等五大保險全部都要購買,僅這五大勞動保險金每個月就要100多萬元,同時這也會影響到企業的資金鏈運作。

  另一位在內地從事製衣業和流通業多年的全國政協委員陳振東分析,中國目前仍需要外資和民營企業來保證低文化層次人群的就業。為此,他建議逐步完善新法,以免給中國經濟帶來挫折及引發高失業的風險。

 全國政協委員馬介璋擔憂,從2007年7月份的出口退稅下調、8月份44號文(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到今年1月1日的新《勞動合同法》,這些政策在短時間內密集推出,給企業的緩衝期又太短,很多港企、台企都反映無法應對。此外,馬介璋認為,新法中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過寬,不利於企業選拔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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