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1982年: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編制從5.1萬人減為3萬人。
■第二次:1988年: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改革後人員編制減少9,700多人。
■第三次:1993年: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86個減少到59個,人員減少20%。
■第四次:1998年:不再保留的部委有15個,新組建4個部委,3個部委更名。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
■第五次:2003年:設立國資委、銀監會,組建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監總局,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組成部門變為28個。 本報兩會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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