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16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委員籲立法界定性騷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6]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5日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婦女》雜誌副總編尚紹華表示,調查顯示71%的女性曾受過性騷擾,懲治職場性騷擾已成為維護職業女性平等就業的必然要求。她認為,《婦女權益保障法》雖對性騷擾進行規定,但最高法方面應進一步出台關於「性騷擾定義」、「賠償責任」、「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等方面的細則規定。

超7成女性曾受性騷擾

 尚紹華認為,目前中國就業人口中女性的比例已高達45%,針對職業女性的職場性騷擾已出現。2005年出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雖首次明確性騷擾行為的法律責任,但仍缺乏可操作性。

 尚紹華解釋說,目前內地法律並未對構成性騷擾的行為作出明確界定,使得法官在認定具體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時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據,因此,目前的性騷擾訴訟中較為普遍地存在「立案難」、「取證難」、「賠償難」等問題。

 尚紹華建議稱,內地最高法院應盡快對審理性騷擾案件的基本原則、性騷擾定義、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證據規則、損害賠償等問題作出司法解釋。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