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张鹏宇 8日 内蒙古电)近日,内蒙古发改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统一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和整合全区收费公路通行收费标准通知》。《通知》中指出,取消高速公路上路基价,车辆通行费将按车型和实际行驶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尾数不足5元的按5元计费。
据介绍,该《通知》是一项利民惠农政策,将有利于农牧民增收致富,扶持农村经济和农牧业发展。其中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所有收费公路免收二轮摩托、轻骑、三轮摩托通行费。载质量2吨及以上从事田间作业,农牧业运输的三轮运输车、农用拖拉机免收车辆通行费。载质量2吨以上及车货总重4.5吨及以上从事经营性运输的农用车、三轮运输车、拖拉机比照同类货车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对于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经核实确属收费站周边村镇农牧民自有且经常通行收费站的小客车,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适当给予通行费减免优惠,但要严格控制减免范围和数量。
2014年,内蒙古营业性公路货运量累计完成116868万吨、货物周转量完成195165百万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30.7%、12.4%。此外,为更好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2014年,全区交通系统全面开展了创建畅通舒适路,创建平安放心路,创建生态景观路等为主题的「公路养护质量年」活动,投入公路绿化资金81265万元,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质量示范路段、示范点221个,涉及公路里程4500多公里,为群众出行创造了良好的行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