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8日上午,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其室友林森浩。在获悉二审判决结果后,林森浩发表声明,希望遗体捐赠医院。「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声明原文如下
一、我已经收到上海高院的二审判决,虽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会依法聘请律师在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我真的不是故意杀人,不管如何,我依然相信司法公正。
二、不管结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黄洋的父母道歉,我为我做的事忏悔,希望黄洋父母能慢慢从悲伤中走出去,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我确实不孝,辜负双亲师长的教诲,此生别过,来生再报恩。
三、希望我的悲剧,能让世人吸取教训,希望一起相处的人,能多些体谅和友爱,很多一念之差的错事,希望能借助爱和谨慎,悬崖勒马,铸剑为犁。
四、谢谢这么多支持和帮助我的人,感谢你们,从你们身上我感受到了温暖。也感谢批评我的人,如果能早日听到这么多的批评,或许我就不会干出这件傻事。感谢导师多年的教育,感谢父母双亲的爱,感谢同学们。
在我有限的日子里,我依然会流泪忏悔,尽力学习,锤炼自己,希望能安然面对那最后一刻。我希望将我的遗体捐赠给医院。此生虽然短暂,之前都投入到学业之中,缺乏心灵的滋养,导致酿成大错,最后这几年在司法的漩涡中,身不由己,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复旦投毒案回顾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森浩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投毒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称只是一个愚人节整人的巧合,林森浩是否故意杀人成为庭审焦点。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称,投毒案被告林森浩委讬辩护律师已正式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