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据悉,此次已经是两个月来成品油消费税的第三次上调。以下为财政部发出的通知全文:
 
 财税[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