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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精品案例新闻发布会。香港文汇报云南传真 【文汇网讯】(记者芮田甜 昆明报道)云南男子尤某某在非法购买接收象牙时被抓获,随后公安在尤某某住处查获毒品「卡苦」约155克,同时查获虎牙、熊胆、穿山甲等近50万元的珍贵野生动物制品。一审法院以非法收购、持有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尤某某有期徒刑17年,罚款10.3万元。昆明中院二审则认为,其非法持有毒品「卡苦」,非法持有珍贵野生动物制品,不构成犯罪,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罚款8万元。
卡苦是中缅边境地区对一种将鸦片汁和芭蕉叶、车前草等多种植物的加工混合物的统称,它的成品类似烟丝,戒断症状持续时间长。本案查获的「卡苦」,鉴定部门检测出含有「可待因、吗啡、蒂巴因」三种成份,既无法确定三种成份的含量和比例,也无法对查获的毒品可疑物进行定名、定性。毒品鉴定人说明:毒品可疑物中至少需要同时含有「可待因、吗啡、蒂巴因、罂粟硷、那可汀」等五种以上成份,才能确定为鸦片。本案经昆明市公、检、法三家查看毒品可疑物照片,最后报经省法院进行请示等程序后,昆明中院二审认为,尤某某持有「卡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原审以毒品中含有的三种成份之一「吗啡」来定罪量刑,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不当。
而对于尤某某非法收购象牙的行为,昆明中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四根象牙予以截获,尤某某的收购行为不能实现,属于犯罪未遂。对于尤某某家中非法持有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由于刑法没有规定「非法持有野生动物制品罪」这一罪名,因此根据现行法律,其非法持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昆明中院二审决定,依法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及毒品予以没收,尤某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1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精品案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该案因罪与非罪的「罪刑法定」以及新型毒品「卡苦」的定性及处理,在适用法律上有指导意义,被评为2014年度精品案例首案,共同入选的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共12个案例。据悉,昆明中院的年度精品案例新闻发布会已连续举办了12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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