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张鹏宇 19日内蒙古电)日前,记者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解决好内蒙古行政审判工作所存在的告状难问题,今后内蒙古的行政审判工作,将通过改革立案登记制度,引入「倒逼」机制,坚决杜绝部分法院有诉不理、有案不立,不敢判、不善判等情况的发生。
据了解,今后,要从积极救济的角度把握行政诉讼的受案条件,凡是在法定时间内不能决定是否应当受理的,要先受理再研究;凡是属于不能归因于当事人的客观原因导致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都要积极救济;凡是可以补正的,都要积极释明,并指导当事人一次性地完善相关材料和文书;对因政策原因暂时不具备受理条件的,也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最大程度使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得到妥善救济。
坚持以严格正当的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理念,不得随意借诉前调解、案外协调之名故意拖延立案,或干脆不予立案。要引入「倒逼」机制,对于下级法院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立案、不收材料」或者不受理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于有错不纠、裁判不公的,上级法院要通过调整管辖模式,暂停该下级法院行政案件管辖权,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倒逼等方式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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