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郭若溪 深圳报道) 深圳是最早聚集打工者的城市之一,多年来持续治理欠薪问题,记者从深圳市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百日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06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93宗,刑拘69人。
据介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港澳台独资(法人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占所移送案件的7.54%和79.24%。按行业类型来说,主要出现在低端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上,分别占所移送案件的73.58%、18.86%、5.66%。另外,以直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居多,占所移送案件的90.5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林淡平表示,从2012年起,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联动长效机制。2014年,深圳市10个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于11月中旬开始的百日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办了一批涉嫌以逃匿、逃而不匿方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其中1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
率先扩大欠薪逃匿认定范围
近些年,老板欠薪「匿而不逃」成执法新问题。去年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中则明确提出,「未委讬代理人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调查」、「委讬的代理人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调查,但在3日内无法就支付欠薪达成协议的」,也视为隐匿或者逃逸。这些规定,无疑扩大了欠薪逃匿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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