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房委会策划小组昨讨论「绿表置居先导计划」,身兼小组主席的运房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委员期望计划的定价和资格等机制,尽可能不偏离居屋太远,保持不同计划的连贯性。小组委员黄远辉则认为,选址不应影响当区公屋编配,并应避免出售单幢式公屋,以免影响计划吸引力,至于转售限制则应听取社会意见。
据《星岛日报》报道,新的「绿表置居先导计划」料于今年首季出炉,房委会策划小组昨早讨论计划的出售对像、转售限制、选址和定价等细节,身兼小组主席的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会后表示,委员对计划细节有很多建议,均希望计划定价和资格等机制,尽可能不偏离现行的居屋太远,令不同计划也有连贯性。他又补充,委员又希望考虑各种资助房屋计划之间的公平性,令计划长远具持续性。
不过,计划细节未有结论,房署将向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提交建议书,在下次会议讨论。居屋目前计算申请人负担能力,定出入息上限,并以市价折让计价。身兼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的策划小组委员黄远辉解释,居屋机制实施多年,行之有效,依循居屋制度,市场亦较容易理解,即使政府已经说明绿表计划的售价会低于居屋,亦可依同样机制计价。
对于坊间有建议以成本价出售,黄远辉认为建筑成本难以计算,每个地盘的工程、设计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均不同,公众较难以比较和接受。
黄远辉又认为,选址应有三项原则,第一是不应影响公屋编配,如某一区的供应较少,就不应在当区抽出单位出售;第二是应避免出售单幢式公屋,这些房屋一般配套较少,会减少吸引力;第三是须考虑管理费问题,避免住户以远低于市价买楼,但需付高于市价的管理费。转售限制方面,则有较多不同意见。黄远辉指,转售条件会左右绿表人士的购买意欲,假如只限于绿表市场放售,可能会减少吸引力,需要聆听市民的意见,在深化细节时讨论。
另一位策划小组成员、房委会财务小组委员会主席苏伟文则表示,个人认为出售的公屋单位应以不亏本为原则,而公屋单位建筑成本约为70万元。他又认为,在一个屋村内抽出部分大厦整幢出售,令村内同时有租户和业主,易造成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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