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实习记者 朱皓 南京报道)1月21日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靖江市原副市长顾利华受贿一案,顾利华被指控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242万元及美金2000元。案件将择期宣判。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顾利华利用担任靖江市马桥镇党委书记、靖江市斜桥镇党委书记、靖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34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的现金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42万元及美金2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顾利华的刑事责任。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顾利华的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据了解,今年54岁的顾利华是江苏靖江人,大学学历,1984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新港园区党委书记、靖江市副市长等职。2014年5月5日,江苏纪委官网发布消息,顾利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7月11日,泰州市纪委官网发布消息,泰州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顾利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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