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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净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清白。(本报重庆传真) 【文汇网讯】(记者 孟冰 重庆报道)重庆张净夫妇十余年前在中国农业银行存款4笔,共120余万元,然而钱却「失踪」了。2006年,他们状告农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诈骗罪获刑4年。
张净,1943年出生,四川成都温江人,重庆最老牌的三家上市公司——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人大代表。2001年初,公司下属找到张净,称朋友开厂,需资金帮忙,可通过存折抵押贷款,只需要张净把钱存到这家银行,就可帮助朋友获得三倍的贷款。
在高额利息的诱导下,张净同意将多年的工资、奖金和分红收入等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但为安全起见,他要求银行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2001年5月,张净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当天,他得到了盖有「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
之后的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的名义到梁平继续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净便持存折和承诺书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并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支付。
原来,向张净引资者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振贵。他们向蓝振贵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的好处费。蓝同意。张净的38万元到账后,蓝振贵就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
张净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方面明确告知其存款被职工蓝振贵划转或取走,银行对此并不知情;且张净手中的承诺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储户出具这样的承诺书。张净坚持认为:「钱是存在银行的,无论如何银行应该赔偿。」在法庭主持下,张净与农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张在收回38万存款本金后,放弃利息并撤诉。
农行通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向蓝振贵、陈天明、雷锐等人追回了38万元,付给了张净。而以张净妻子陈登贵名义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的两笔共71.92万元存款也同样被划走。2006年3月,陈登贵委讬小女儿张爱莲为代理人,向农行追讨存款。
2006年9月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的公司办公室,63岁的张净被不请而来的4名梁平警员戴上手铐抓走,送往梁平县看守所关押。次日,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
储户起诉银行身陷囹圄
2007年10月,梁平县法院判决张净「以非法佔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洩露给蓝振贵,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案的蓝振贵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
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出狱,去到北京,向最高法求援。最高法接待人员发现张净的手抄件中,有四张他人冒名填写的银行卡挂失密码单,这是本案的关键证据,让他回去请重庆市检察院提供原件。张净回到重庆,先后找到重庆市检察院和重庆市人大内司委协调,都没起作用:梁平县农行根本不提供,梁平县法院也不配合。
张净再去北京,讲了这些情况,「最高法的人听了很生气」。他还在回来的路上,梁平县法院打来电话联系,并来到他家,要他承诺不要去北京上访了。「我可以写承诺书,不过有条件,就是你们必须给我提供那4张单据。」面对张净提出的条件,梁平县法院考虑再三,最后同意了。
从2012年2月到8月,梁平县农行分4次提供了4张单据,张净又花1万多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这些单据没有一张是张净和其妻签名的。
即便是拿到铁证,张净也费了很多周折,才促使重庆高院于2013年10月提审此案。2014年12月,重庆高院以「(2014)渝高法刑提字0001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裁决了该案。该院认定,张净主观上是为了追回自己存入银行的本金而不是为了佔有银行的财物,原判决认定张净在主观上具有非法佔有公共财物的故意证据不足;原裁判认定张净主动透露密码的事实,其证据相互矛盾,不能证实。该院终审宣判张净无罪。
张净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换来清白。他说,这是他人生中遭遇的最大打击。而且,他的伸冤之路到现在才走了一半。因为他家14年前的存款还在农行,没有返还;高院的判决下达一个多月了,他连一个道歉都还没有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