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任智鹏)香港大学于教资会「研究评审工作(RAE)2014」成绩惨淡,招牌曾经「闪令令」的法律学院,经历原院长陈文敏12年的领导,特别是近年屡次被批偏重政治活动、不务学术正业下,研究表现大大褪色。当今全球高等教育面对国际化竞争,本报记者特别将香港的RAE 2014报告与英国同类型的研究评审「星级制」比较,更发现曾号称本地「一哥」的港大法律学院的研究表现,实在不堪入目,只等同当地三流、四流大学水平。
本报记者昨到港大法律学院办公室,守候多时终于碰上陈文敏,他回应时大玩「数字游戏」,说港大法律参与研究评审「数量」多,优质论文「数量」较中大更多,不应只看百分比云云,但却回避如果依从其观点,港大法律平庸甚或劣等的论文「数量」更多的情况。他承认中大法律学院表现好,但港大法律与中大法律「研究方向不同」,又反批教资会「重国际、轻本土」,言下之意,就是不肯承认港大法律研究表现欠佳的事实。
中大成立10年 质素远胜港大
不过,成立约10年的中大法律学院比历史悠久的港大法律学院更优胜,在RAE 2014的数字上是无可争议的大幅抛离;而即使一直强调各院校特色及组成不同,不宜做综合排名的教资会主席郑维新昨亦承认,学科相同的单位能作比较。教资会当然委员、研资局主席华云生昨更表明,香港RAE 2014参照英国同类评核,借跨地域比较也能判断出香港水平所在。
众所周知,香港教资会的大学拨款制度与英国近似,过往英国同样会每数年就当地大学的研究表现进行「研究评审工作(RAE)」,而今次香港RAE 2014所引入的「星级制」,也是参照英国于2008年推出的制度,同样分为五级,每级文字描述也基本相同,从高至低为四星(世界领先)、三星(国际卓越)、二星(国际水平)、一星(区域/国家水平)及U(不予评级)。
英名校75%获三星 港大仅46%
由于香港与英国法律制度相近,有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水平可比性也较高。本报翻查英国RAE 2008的资料,当年英国共有67所大学参与法律学科研究评审,表现最佳的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伦敦大学学院、牛津大学等,都有70%至75%研究获评三星至四星级,稍次的杜伦大学、肯特大学及剑桥大学等,则有60%至65%三星或以上,而现任港大校长马斐森来港前任职的布里斯托大学,其法律研究也有15%获评四星、40%获三星。
反观港大法律研究有46%获评三星至四星,在香港是仅次于中大的「第二名」,但有关成绩置于英国大学之间,却只介乎当地排第二十八及第二十九之间,与「一流大学」明显有数个层次的距离,仅属「三四流」水平。
计英REF仲衰 法律系排尾16
其实在去年12月,英国亦以更新后的「研究卓越架构(REF)2014」取代RAE,但「星级制」及每级的文字描述都有予以保留。如果针对当中的法律学科,港大46%三星、四星的成绩,更只与67间当地大学中排第五十二(倒数十六)的看齐!港大背负茩轻銂满u龙头大学」、「最高精英学府」等名衔,法律也一直是其「皇牌学科」,但最终却只沦落得如此表现,无论陈文敏如何辩解,也实难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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