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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文汇网讯】(记者李薇、李望贤 深圳报道)设立于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庭位于罗湖区红岭路,这里曾经是深圳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区。记者在巡回法庭看到,这里分为办公区和公众区两大区域。公众区主要承担信访、接待、案件整理和诉讼服务等。目前这两大区域的信息化建设和装修工作已经完成。公众区除了信访服务区、诉讼服务中心、视频接访室外,还有四个常设法庭。从外观上看,四个常设法庭与普通法庭并无差别,但事实上,科技化的元素无处不在。
首先,审判庭实现了全程记录审判过程以及后台直播,意味着北京的最高法院可以实时收看到庭审的过程。其次,审判庭还采用了深圳首创的前沿技术,庭审过程中的声音记录采用最新的数字音频处理技术,实现全场无死角的声音录制效果。另外,分布在审判庭四周的摄像头能够多角度全高清记录审判过程。
受理案件11类 就地解决纠纷为核心
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共11类,包括:在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申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区问题报请最高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办理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其意义在于推动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现在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在第一巡回法庭要致力于构建法官和律师的新型职业关系,我们要尊重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办公设施安排上都有所体现。譬如律师在上庭前,要更衣。为此我们专门为他们设立了男女更衣室。」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告诉记者,第一巡回法庭的成立在最高法院历史上是第一次,它将担负着改革试验田的重任。
前海法院同时成立
此外,前海法院也在今天正式挂牌,在全国率先探索跨行政区化管辖案件,未来前海法院将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社港澳案件为审判特色,扛起广东3个综合改革示范法院之一的重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前海法院将不设审判庭,采用主审法官制,配置审判团队,建立港借陪审员制,设立港籍调解员,此前四名港借陪审员获颁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前海法庭升格前海法院,也标志着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在前海形成。深圳依托前海法院将在前海地区扩大使用香港法律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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