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高施倩 杭州报道)《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日前在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这是自2001年以来浙江省首次在人代会上立法,也是国内首部由人代会通过的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永昌介绍,到2013年底,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897.83万人,占总人口的18.63%。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4%左右。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强。
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服务的两种基本形式,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浙江省共有社会养老床位数42万余张,其中机构床位3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约33张。居家养老是目前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目前佔了老年人总数的96%左右。
去年,浙江首次实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全省统一招标,已有34家公办机构开展公建民营,床位数近7000张。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尚清表示,浙江今后将重点发展居家与机构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与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与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市场与政府相融合的产业养老、物质与精神相融合的文化养老。2015年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0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8万张,并推动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养医结合服务规范等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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