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实习记者 朱皓 南京报道)明城墙如何保护一直备受关注。记者1月29日获悉,《南京城墙保护条例》已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记者注意到,除现存的20多公里明代京城城墙及皇城、宫城城墙外,总长达60多公里的明城墙外廓也被纳入保护范围。
据悉,2006年和2012年,南京城墙两次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重大申遗项目,2014年7月,南京又被确定为「中国明清城墙」申遗项目牵头城市。然而,这座我国现存城墙中保存最完整的古都城墙,却因多头管理、保护利用率低、缺乏全局规划等长期陷入保护管理误区。
「明城墙申遗,不仅需要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之间找到平衡点,更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建设」,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中国明清城墙」申遗文本编纂负责人贺云翱认为,《条例》的出台,是助推明城墙申遗的有力法律保障。
《条例》明确了明城墙的管理主体,即南京市政府设立城墙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城墙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同时规定,保护明城墙不仅要保护城墙本体,还要保护整体历史风貌,对城墙周边建设活动作出限制。例如,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明城墙的高度,不得在规定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并逐步拆除不符合要求的现有建筑物。
此外,《条例》还规定,城墙修缮等保护性施工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履行审批程序。应当最大限度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保留历史信息,保持原有位置和形制。为保证城墙开放的安全,对城墙游客承载量进行控制管理,并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城墙占为私用或者专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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