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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天津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增加了一个月。图为正在建设中的「中国北方第一高楼」——香港高银117大厦,虽然楼高已超过了500米,但在晴空里宛如近前。香港文汇报记者 达明 摄 【文汇网讯】(记者 达明 天津报道)在刚刚结束的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本次会议唯一审议的法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获得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与内地各省市区现行的同类法规相比,天津的新《条例》处罚力度最高,罚款额度达到了京沪等地现行法规的两倍。
最高百万 按日连罚
根据这一新《条例》,天津将对拒不整改的排污企业的30种违法行为处以10倍于修订前的罚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人民币;而针对6种排污行为规定的「按日连续计罚,上不封顶」的手段将大大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2014年,天津市实施了「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等一系列「铁腕治污」措施,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75天,同比增加30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5天;主要四项污染物PM2.5等指标分别同比下降13.5%、11.3%、16.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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