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郭若溪 深圳报道)深圳自2月1日起将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小汽车限外政策,并对非粤B号牌在深圳特区内路段上路的行为进行执法。深圳交警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现场查处、专项行动等开展现场执法外,将主要通过81套「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记3分的处罚。
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深圳宣布小汽车限牌的同时,公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规定原特区内的福田、南山、罗湖和盐田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外地客车通行。外地车在12月29日至1月29日的第一个月内违反禁行规定的只警告不处罚。
根据规定,在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对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进行限行。而对于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则不受限。
此外,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单日多次违规只处罚一次
深圳交警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表示,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现场查处、专项行动等开展现场执法外,将主要通过81套「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系统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次记3分。交警部门将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从时段、道路、对像等方面,适时调整《通告》内容(如将限行范围扩大至原特区外道路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在开展人性化执法措施方面,李广群表示,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非深号牌载客汽车通过提前申报每月可允许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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