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卢丽宽 特约讯员 张鑫伟 林书晨 龙巖报道)据福建检察网消息,福建省龙巖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原局长苏元光因涉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四宗罪,经龙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近日被龙巖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罪并罚判处40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23年。
一位处级干部,而且是在经济不算发达的闽西地区,苏元光直接挪用、侵吞的公款与收贿款额逾1600万元(人民币,下同),并套取390余万元用于违法违规开支,在当地引发关注。经审查,被告人苏元光在担任龙巖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支付个人赌资和投资需要,挪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400余万元,滥用职权套取移民培训专项经费390余万元用于违法违规开支,并侵吞移民培训经费等各项公款110余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此外,还收受他人贿赂13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2012年4月,龙巖市政府免去苏元光龙巖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苏元光一案曝光。据地当媒体披露,苏元光爱赌博,从2009年到2012年春节,他打麻将输了两三千万元,这些输掉的钱,有的是借了高利贷来支付的。而据他交待,所贪的巨款「一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及利息,一部分用于赌博」。
公开的资料显示,苏元光系闽西永定人,曾于1993年8月至1998年10月期间,担任永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及随后的副县长一职;1998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龙巖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棉花滩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12年3月,任龙巖市政府水电站库区工作办公室主任(2002年10月8日,该办公室更名为龙巖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苏元光担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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