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杨凌云 北京报道)内地户籍改革试点有望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及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北京通州区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各试点单位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将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外来人口可市民化
根据日前下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及试点工作通知,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方案指出,政府将承担由于外来人口市民化带来的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扩容以及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等方面的支出,企业负担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成本,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租金等成本。
方案要求,积分落户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按照通知,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将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北京通州区将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并根据不同人群分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经初步测算,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10万元/人,本区农业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25万元/人。
对于本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府主要承担交通、市政设施、义务教育、医疗等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就业培训支出等。企业或村集体承担农转居人口的社会保险、就业补助费用等成本。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资金。
按照方案要求,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制定通州区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本报昨日致电通州有关方面了解相关情况,通州方面称目前也是刚刚获悉,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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