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达明 天津报道)《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日前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月起施行。这是中国内地首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它明确了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首先应当承担的责任及政策保障。
政府首担其责
上海、北京、天津是中国内地最早的人口老龄化城市。目前,天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接近20%。《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建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整合社会资源,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餐饮配送、便利购物、医疗保健、心理关爱、应急救助、活动场所等社区养老服务。
按照这一规定,天津市将结合老年人的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以街镇为基础建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整合家政、配餐、医疗、康复、志愿服务、一般维修、活动场所等社会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
政府提供政策保障
同时,通过低收费、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其可持续运营。条例还建立了对申请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评估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将更好保证机构养老服务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倾斜,为机构养老服务资源更合理公平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条例还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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