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周方怡 宁波报道)据2014年浙江宁波中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宁波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94件。针对法院经常面临的,如何查明外国法以及对当事人提供的外国法如何认证等困难,宁波中院在全国率先尝试委讬权威机构查明外国法机制。
宁波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涉外审判实践中,法院依职权查明外国法存在着诸多困难,特别是当需要查明的外国法为判例法时,限于查询手段和渠道,难度尤其大。而类似于国外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国尚属空白。因此往往导致久拖不决、难以下判,甚至随意使用中国法律下判,极大影响了涉外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委讬法律专家查明外国法机制,这在国内尚属首创。
据悉,若宁波市两级法院有需要,可委讬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进行外国法的查明,其在查明后要翻译并出具正式的查询意见书。对于成文法,尽量在1个月内出具查明意见,对于判例法,则尽量在3个月内出具查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