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首页 > 即时新闻 > 即时中国 > 正文
【打印】   【评论】   【推荐】  【关闭】  

专家建议新增死刑犹豫期 防止冤杀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2-11]    我要评论

【文汇网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张绍彦研究员近日提出,为确保在死刑判决后到死刑执行前期间,发现死刑判决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应尝试建立死刑执行「犹豫期」或「执行犹豫」(制度)。

据法制晚报报道,张绍彦认为,设死刑执行「犹豫期」或「执行犹豫」(制度),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控制死刑的实际执行数量,更是为了减少在死刑判决后到死刑执行前的这段期间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让犯罪人及其律师等充分行使诉讼权利,防止冤杀、错杀情况的发生。

在具体设置上,可以考虑将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的主体机构分开,并在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中,按一定标准、比例和期限执行死刑。

与之相配套,还可以尝试建立死刑赦免制度,专门针对被判处死刑,处于死刑「执行犹豫」中还没有执行死刑的罪犯,按照一定的标准、比例和期限给予赦免,不执行或有条件地不执行死刑。

张绍彦对《法制晚报》记者说,这里的死刑执行赦免制度,应不同于一般的特赦和大赦,即不是对「特定对像」或「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或事件」,而是常态条件下每一个被生效刑事裁判判处死刑的犯人,都有可能受到死刑执行的赦免。

具体的条件或附条件应包括传统的「有悔改表现或不再犯有一定刑罚之故意之罪」等;「有条件地不执行死刑」,如类似现行死缓,设定两年或三年的死刑犹豫不执行死刑考验期等,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一定刑罚之罪的便不再执行死刑等等。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竭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制度方面的可能去控制和减少死刑的实际适用,特别是实际执行。」张绍彦说。

「死刑犹豫期」的时间可以按照不低于我国办理死刑案件充分、完整的法律程序的期限,如两年至三年,设定国家死刑赦免的「周期」或期限,即每隔两年至三年,国家专门针对判处死刑还没有执行的犯人赦免一次。

也可以设定为5年,即以一届人大为期限,每一届人大都要发布或批准一次死刑赦免决定。

但与此相适应的则是死刑执行犹豫的期限便不能低于5年,否则有的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有可能丧失被赦免死刑执行的机会。

死刑执行赦免应由核准执行死刑的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责任编辑:贺顿
比太空飞船对接还难:港珠澳大桥面临难产      [2015-02-11]
专家建议新增死刑犹豫期 防止冤杀      [2015-02-11]
中海油南海勘获千亿方深海大气田      [2015-02-11]
习近平出席2015年军民迎新春茶话会      [2015-02-11]
四川高速35车相撞致2死34伤      [2015-02-11]
黑龙江打造哈满俄欧跨境运输体系      [2015-02-11]
苏荣关照过的官场:体育老师变市长      [2015-02-11]
上海美女老总因集资诈骗被判死缓      [2015-02-11]
浙江省温州市筹划成立招才局      [2015-02-11]
重庆3年内拟培育200家民企上市      [2015-02-11]
  即时新闻今日排行
  图片专辑
香港学子探寻「三少民族」多元文化魅力
聆听草原儿童天籁 感受曲棍球魅力
港生访中车四方 亲身感受「中国速度」
港生访潍坊高新企业 感受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成果
广深港高铁内地段距香港最近的深圳福田站,2015年底正式启用。从深圳和广州坐高铁,分别仅需15分钟和30分钟便可到达香港,形成「广深港半小时经济圈」。对此,你认为:
香港将融入内地的高速铁路网,有利于经济发展。
香港如未能处理好一地两检问题,高铁作用不大。
        [查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