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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午托杀童案凶手被执行死刑。网络图片 【文汇网讯】(记者 唐琳 广西报道)2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贵港市午托杀童案凶手吴业昌被依法执行死刑。据悉,吴业昌曾于2012年9月21日在贵港市平南县持刀砍杀该地某午托小学生,最终导致3名儿童死亡,13名儿童受伤。
据中新网报道,10日当天贵港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吴业昌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临刑前,贵港中院安排吴业昌的家属进行会见,但其家属拒绝会见。
因厌世萌发砍人念头 曾称「死后也让别人不开心」
据介绍,2012年9月21日11时许,吴业昌因患病医治不好,又缺少朋友等原因而悲观厌世,他先到广西平南县城区仙葫市场购买了一把柴刀,后窜到该县城区水果街一带寻找作案对象。当窜到冠英小学旁边的「红苹果」午托附近时,其发现午托内有一群小学生,即持柴刀冲进午托内朝这些小学生行凶,最后,导致3名儿童死亡,13名儿童受伤。案发后,当地警方立即将吴业昌刑拘,而案发的午托也被关停。而当时吴业昌年仅25岁,在接受审讯时,吴称「自己生前不开心,死后也想让别人不开心。」
广西午托氾滥 缺乏监管儿童安全堪忧
自2010年,广西南宁、柳州等地不少小学取消校内午托开始,校外「民间午托」呈井喷式湧现。而这类缺乏卫生、消防资质,安全隐患重重的「民间午托」,往往聚集在离学校较近的居民小区内。在柳州市柳邕一小对面的兴源地小区内,就坐落着几个午托。一到中午放学时间,学生就湧向各自报名缴费的午托内。记者在一家名为「金太阳午托」班看到,这套三室两厅120平方米的房子内摆放着,十几张二层架子床,能容纳了30余名午托学生,环境拥挤阴暗。而在午休间隙,学生均在走廊打闹,有的甚至站上栏杆玩耍,期间无人看管,而「民间午托」的管理也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8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午托这一行业。社会办午托班属于经营行为,按法律规定应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虽然管理不完善甚至存在诸多弊端,但是将孩子送至午托班仍是家长的不二选择,如何将二者统一成为近两年广西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广西社科院专家周可达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学校办午托,学校可以借鉴大学的做法,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驻学校承担午托服务。这样既避免学校参与管理,又能让学生得到优质服务,家长也可以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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