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朱娟 郑州综合报道)2月12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布了对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一案的一审结果,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周廷欣,2010年3月任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去年,周廷欣曾因涉郑州「皇家一号」案被双规。据了解,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嫌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容留吸毒罪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周廷欣的供述,其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1万元,为他人职务晋陞、调动及安排工作提供帮助。以上现金,部分用于消费,部分在其办公室存放。案发后已上缴到郑州市纪检委。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廷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处罚。考虑到自首、退赃情节,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另悉,由于新密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并没有直接涉及皇家一号案,仅审理了周涉嫌受贿部分。郑州市中院指令新密法院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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