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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时许,尹相杰身穿黑色卫衣、绿色运动裤被带到法庭现场。朝阳法院供图 【文汇网讯】2月28日,歌手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法庭宣判,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庭尹相杰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第三方律师庞理鹏则预测称,如果检察院未予抗诉,尹相杰将于2015年7月26日获释。
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天上午9时,歌手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尹相杰被指持有大麻、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三种供15份毒品。检方认为,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在朝阳法院三层法庭审理,上午8时许便有视频媒体到达准备摄像、直播。由于案情简单,公诉人共带来1本卷宗。尹相杰的两名辩护律师身着律师袍到场,表示将对尹相杰做罪轻辩护。
尹相杰的5名家属也到达现场旁听,表情平静。
上午9时许,尹相杰身穿黑色卫衣、绿色运动裤被带到法庭现场,他仍带着经典的黑框眼镜,略有发福。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法官辛祖国独任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尹相杰在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某室被查获。民警现场起获毒品15份。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起获毒品为1.02g大麻、13.93g甲基苯丙胺及0.04g氯胺酮。所有毒品均已收缴。
「认罪。」尹相杰当庭表示。「工作量大,年底活动多,也需要喝酒应酬,我为了醒酒,或者在工作时利用毒品熬夜。」尹相杰解释称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保证第二天活动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