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路艳宁 贵阳报道)日前,贵州贵阳市《关于印发贵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出台。该通知规定,从今年起设立市长质量奖,即由市长向获奖企业或组织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30万元奖金。
按照规定,市长质量奖将授予在本市质量管理成效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领先,有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两年一评,获奖名额不超过2个,有效期为5年。凡在贵阳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立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突出,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均可以申报。当年申报企业或组织均未达到评定要求,则该奖项空缺,确保评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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