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张鹏宇 28日 内蒙古电)近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向在1月2日哈尔滨大火中牺牲的消防战士杨小伟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773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复)(公政治〔2015〕1号)文件,批准杨小伟同志为烈士,并追认杨小伟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一等功。为弘扬烈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近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向杨小伟烈士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773100元。
1月2日13时14分,哈尔滨道外区太古街727号日杂仓库发生火灾。扑救过程中,共有5名消防战士牺牲,13名消防干部战士和1名保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战士杨小伟和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的消防战士侯宝森在灭火救援任务中,不幸被突然垮塌的建筑物埋压,光荣牺牲,年轻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哈尔滨的大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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