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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本报北京传真) 【文汇网讯】(记者 李阳波 两会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目前强势反腐的态势下,监察、审计、信访、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单位的纪检部门发现的腐败案件线索多,但真正移送给司法机关的却很少。因此,他建议应该尽快建立起腐败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不依法移交责任追究办法,以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巩富文认为,发现案件线索是司法机关反腐败的前提和基础,但在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却存在案件线索发现渠道不畅、收集和固定证据困难、对腐败犯罪惩处不力等问题。这其中有些是对案件线索价值分析判断不准确,还有一些是怕影响单位业绩不愿移送的因素。针对这些问题,他建议,在行政执法、纪检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尽快建立起腐败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不依法移交责任追究办法,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公安、审计、金融、电讯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所掌握的信息联网,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级司法机关经审批均可查询犯罪嫌疑人的房产、存款、通信等资讯,及时掌控嫌疑人员「人地物事、吃住行消」等信息,获取证据,发现犯罪事实。
他同时亦呼吁,应尽快完善纪检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可邀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建立统一的反腐败情报信息平台,整合资源,扩大腐败案件的情报来源。同时,在腐败案件的定刑上,目前刑罚的威慑作用略显不足。在量刑时,应该适当延长适用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加大对涉案财产的追缴力度,严格掌握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条件,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强大震慑力,使一切腐败分子从内心深处真正感到无利可图,得不偿失,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