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刘凝哲 张紫晨 两会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今日下午的报告指出,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特首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今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将通过香港特首普选决定列为2014年的主要工作。在「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这一章节中,报告指出,在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告指出,实施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法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
报告强调,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这对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