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郭建丽 实习记者 图们 13 日 内蒙古电)2014年8月1日,内蒙古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副厅级)涉嫌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该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内蒙古纪律检查委员会审理室原主任沈佳(副厅级)被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佳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夥同他人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以上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折合人民币2800余万元及美元1万元。
沈佳,1959年1月生,内蒙古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2009年8月起任内蒙古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案件审理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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