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郭建丽 实习记者 图们 19日 内蒙古报道)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客户端19日发布信息称,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继平(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18日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继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800余万人民币、10余万欧元、10万美元;在主持包头宾馆转制工作期间,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人民币,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继平,男,汉族,1954年5月生,内蒙古鄂托克旗人,研究生文化。1985年8月入党,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在美国林肯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学习,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入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张继平先后出任伊克昭盟乌审旗副旗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书记,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其中,2003年11月任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14年7月,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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