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白林淼 温州报道)温州市担保行业协会原副会长、有着「担保巨头」之称的张福林,及其妻叶挺英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双双获刑。20日,温州龙湾区法院一审判处张福林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叶挺英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1.2亿资金无法归还
张福林今年48岁,原系温州市担保行业协会副会长、龙湾担保协会会长、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人称「担保巨头」。
2007年3月,张福林、叶挺英夫妇成立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等。
2008年上半年至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以投资温州民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幌子,以月息2%-3%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先后向顾某、李某、邱某等100余名被害人非法吸收存款达40990.9万元,并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高利转借给他人、投资房产、企业,支付借款利息及用于个人、家庭消费等。
期间,叶挺勇明知姐夫张福林和姐姐叶挺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吸收并转给张福林、叶挺英资金1477万元。而张甲某、金某、陈某、张乙某明知张福林、叶挺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仍受聘以月工资2000-3000元,先后在「公司」内担任会计或出纳,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张福林、叶挺英夫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
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因资金链断裂,致使顾某等92户共计1.2亿馀元资金无法归还。
2013年外逃越南被抓获并引渡
2009年开始,张福林、叶挺英将上述部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个人及家庭享受,其中以180万元购买了保时捷轿车一辆、以318万元购买了奔驰轿车一辆,并从国内、外购买了名贵手表数只、黄金制品若干。
2011年8月,张福林、叶挺英夫妇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为偿还债务,张福林、叶挺英将奔驰轿车、保时捷轿车卖掉还债,并将所购置的名贵手表予以抵债、典当,其中一只以100万元的价格抵债给被害人顾某,另多只以130余万元的价格予以典当。典当所得其中70万元用于还债、另60万元用于其子女国外费用。
2013年1月,张福林、叶挺英夫妇因无力偿还债务而逃离。同年3月27日,张福林、叶挺英在越南被抓获并引渡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