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马晶晶 新疆报道)目前,新疆各地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和《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日前,新疆塔城市国税局为新疆天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顺利出具了新疆首份出口退税收入退还书,退税金额51344.24元。标志着1.0版出口退税规范在新疆顺利实施。
新疆国税局:《规范》落地成功与否,一线是关键
《规范》(1.0版)(2.0版)的落地实施,国税基层一线是关键,只有打通了国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这最后一公里,纳税人才能体验到国税机关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享受到党和政府便民、惠民政策的福祉。
国家税务总局从2014年起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2014年10月起,总局又推行了《规范》(1.0版),今年3月初又升级到《规范》(2.0版),将来还要逐步升级到《规范》(3.0版)。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七措施方便企业办理退税
今年2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在全国国税机关施行,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推出了7项便民服务措施。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下放审批权限,将生产企业退税工作全部下放到六区一县国税局管理。除了下放审批权限以外,其余便民服务措施还包括: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结合出口企业的经营情况,将生产企业的评定或外贸企业的初审评定工作分阶段全面在六区一县国税局展开,彻底改变企业过去无差别的管理办法,使信用好的企业出口退税时间进一步缩短。
同时,简化审核程序,最大限度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信息,减少人工审核项目,将生产企业人工审核项目由14项减为3项,外贸企业由21项减为5项。
另外,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还突破过去退税审核「就单审单」的局限,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和打击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有利于形成「内控外防」的防范出口骗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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