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古宁 广州报道)2015年起,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开始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日前已率先获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通过,并于1月1日起实行。由此,广东省成为内地各省市中首个通过并率先发布相关方案的的省份。有专家表示,此次广东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参照中央标准,比央企卡的更紧,省属国企负责人年薪酬或为员工年平均工资的5到6倍。
相关薪酬改革方案从今年1月起实施
近年来,国企高管薪酬过高、福利过多、腐败高发,引发社会不满,而国企薪酬改革方案是广东省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一环。根据《南方日报》披露,在相关方案中,广东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将有所调整,将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此外,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而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
有专家表示,以这个算法,粤省属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大致为员工平均工资的5到6倍,跟央企相比甚至更低。此前国企的负责人收入都比较高,而薪酬改革是结构上的一些微调,是为缩小国企负责人与普通员工的差距。在改革之前,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是职工薪酬的12倍左右。其中,国资委监管央企高管平均年薪在60万到70万元之间,而非国资委监管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则普遍在百万元以上。根据去年公布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
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将下调
有知情人士则透露,目前多数广东省属国企高管的平均收入为70万左右,按照5—6倍的标准降薪后,大部分粤省属国企高管的收入为50多万,最高不超过75万。 广东相关方案中还规定,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年度综合考评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一办法亦适用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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