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王玨 北京报道)此间北京专家认为,当前,中国在官员财产申报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报告的主体范围甚至比发达国家更宽泛,但只有申报、内部核查的环节,而没有向社会公示的环节,使得这一制度的效力可能缩水。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对香港文汇网指出,通过推进官员家庭财产和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公开,而进行防腐、反腐,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地区治理腐败的成功经验。近几年来,中国内地在这方面也已经跨出了第一步申报和第二步核查,而且已经做的比较成熟和规范,涉及范围也相当广泛,但第三步——公开,特别是向社会公众公开,还没有做,因而这个制度的效力可能缩水。这是因为,没有公开就没有公众监督,申报者即使少报、瞒报,如果没有广大公众的参与,组织上也不可能一一发现。只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申报一旦公开,申报者的非法财产和少报瞒报的问题就都随时可能被群众举报。此外,没有公开,难于使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对政府和公权力行使者的信任。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廉洁和基本廉洁的官员毕竟是大多数。但是你不公开官员的财产,人民群众就可能因个别官员的腐败对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发生怀疑。你公开了,少数腐败分子暴露和被清除,政府的公信力不仅不会降低,反而会不断提高。
姜明安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虽然不是反腐败和防止公权力异化的唯一有效的措施,但无疑是反腐败和防止公权力异化的一项最重要的措施,没有理由对这一措施弃而不用或久拖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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