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实习记者尤丹丹山东报道)日前,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并索赔2820万元。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正式受理此案,成为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内地首例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本月19日, 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德州中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污染大气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定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道歉等。
据大众网报道,中环联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接受采访时表示,具体索赔要求为: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040万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780万元,合计2820万元。诉讼请求将赔偿款项支付至地方政府财政专户,专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马勇说,目前国内对单个企业的环境公益诉讼,这一金额或为最高。
据悉,被告企业德州晶华以生产浮法玻璃为主,多次因超标排污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甚至被环保部点名。20日,德州市市长杨宜新约谈德城区政府和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整改。由于近年来行业不景气,德州晶华早已陷入困境。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式军认为,这一诉讼很有可能以企业破产告终——污染之路已经走不通,但国内玻璃制造业的结构蜕变之路依然艰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