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葛冲、马静,实习记者 任芳颉、许一杰 北京报道)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29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在会上发言强调,理解和执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要有国家观念、制度自信和明确目标。他指出,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保持香港的特殊地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不是要给某些势力提供一个空间,让他们可以在香港为所欲为,而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亦非为某些势力提供舞台,让其有机会夺取香港的管治权。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2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来自内地与香港的50余位政界、学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参会,就香港基本法历史和现实意义及如何全面准确贯彻基本法等方面展开座谈。
分享实施基本法「三体会」
作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和实施历程的参与者、见证者,张荣顺在讲话中与大家分享了对香港基本法实施的三点体会:
第一,理解和执行基本法的规定,要有国家观念。香港基本法是中国的法律,在中国的领土上实施,怎么理解和执行基本法,必须也只能站在中国的立场,必须要有国家观念。张荣顺称,「只有站在中国人的立场,有鲜明的国家观念,我们才能明确『一国两制』是甚么,不是甚么,从而在根本问题上明辨是非,坚持原则。」
张荣顺特别强调,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保持香港的特殊地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更好地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而不是要给某些势力提供一个空间,让他们可以在香港为所欲为,损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并进而阻碍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实施管治的具体制度,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更好地实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为某些势力提供舞台,让其有机会夺取香港的管治权,进而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政治实体,或者改变国家的根本制度。」他说。
张荣顺表示,基本法是根据中国宪法制定的,二者一起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基本法的每一项规定都是为了实施宪法,把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宪法在香港没有法律效力,通过排斥宪法,进而达到排斥国家主权和中央管治权的目的。
第二,理解和执行基本法的规定,要有制度自信。「一国两制」是一项伟大构想,为了使其能够行得通,香港基本法有着许多制度创新,其中有些制度在内地和世界其他地方都找不到。
张荣顺强调,凡是需要制度创新的地方,都是遇到现成的制度无法解决的问题。任何制度创新,都必须坚定地付诸实践,言必行,行必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基本法,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难的不是遵守一般性规定,而是这些具有制度创新的规定。任何对这些规定的质疑,重启已经结束的争论,结果只能是原地转圈,这不是解决问题之道,不是推动历史进步之道。
他说,任何制度创新当然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我们是坚信基本法的制度创新是能够成功的,但最终要用事实来说话。
第三,理解和执行基本法的规定,要有明确目标。贯彻落实好基本法的总目标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实现这个总目标,要靠基本法提供的基础和保障,更要靠广大香港居民同心协力,建设和发展香港。
「基本法已在香港实施了18年,我真诚希望香港社会少一些争论,多一些实干,在爱国爱港伟大旗帜下团结起来,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张荣顺说。
在被问及香港政改相关问题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昨日表示,香港基本法已规定普选日后可再修改,不存在需要中央再作出承诺的问题。
在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后,张荣顺被媒体追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办法是否可以修改,中央对此是否可以做出承诺等问题。他表示,任何法律原则上都是可以修改的,而基本法亦列明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可以修改及其程序,不存在将来再承诺修改的问题。
对政改通过感「乐观」
张荣顺说,这次普选方案通过了以后或者今后的任何时候,都是可以依照这个程序来进行修改的。因为这个法律本身就存在在那个地方,所以它就不存在一个是需要去承诺说将来可以再改,而是按照法律规定他本身就是可以改的。
至于此次政改方案若被否决,何时能够再修改的问题,张荣顺指出,这次政改方案若被否决以后,按照2004年的释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等,香港特首选举将继续使用目前的产生办法。至于什么时候能再改,那就要在下一次,过了2017年以后,按照相关程序还可以继续再启动新的修改程序。
张荣顺强调,现在2017年这一关都还没有过,先要把这一关过了才能谈未来的普选方案有没有一个需要修改的问题。
在被问及现在是否会对普选的方案可能会被否决感到悲观时,张荣顺称,「这个问题你们不要来问我,我很乐观,因为我看整个香港社会、香港市民普遍都希望2017年能够实现普选,这个问题应该去问香港想要否决普选法案的一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