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李青霞 湖南报道)「子女啃老,父母有权说不,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写入修改草案。」3月31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
湖南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介绍,湖南老龄化形势严峻。湖南于199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3年。201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690.6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079.08万,占16.13%,比全国高近2个百分点。未来十年,老年人口年增长率将超过4%,而全国平均约为3.5%,高龄老人年增长率将超过5%。
「65岁的老人现在去排队,要80岁才进得去。」在审议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谭平说,据他所知,在长沙的一个养老机构,目前排队已经排到了15年后。养老机构缺口大,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草案》中提出,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同时还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机构。
《草案》提出,老年人患病就医需要赡养人提供医疗费用的,应当及时提供。赡养人应当在精神上慰借老年人,经常看望和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赡养人的探亲休假权。
此外,《草案》还提出,赡养人还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住房。老年人居住的房屋,赡养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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