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路艳宁 贵阳报道)4月4日晚上19时30分左右,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老凹坝乡境内,一辆从纳雍县开往织金县方向的中巴车坠入百米高的河道中,已经造成包括司机在内的21人死亡,3人受伤。
车辆违规改线 翻入百米河道
初步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胡某因为规定道路307省道施工,改道驶入仅允许小型客车通过的通村便道。在通过限宽水泥墩时,该车左后轮与泥墩刮擦,因操作处理不当,导致车辆从道路左侧坠入百米余深的河床上。事故当场造成20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事故车辆属于毕节市客运公司,规定核载19人(包括司机在内),驶离始发车站时已经满员,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又允许5人半路搭车,酿成惨剧。
姐盼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昨日(4月5日)晚19点,记者在贵州省人民医院手术室外见到伤者陈某的姐姐陈女士。陈某是织金县人,今年41岁,在3名倖存者中伤情最为严重。「当时弟弟坐车从纳雍到织金,可能有其他事情,车子经过自家门口时都没有下车,没有想到发生这种事情!」陈女士说,自己和弟弟对话时,他只能点头或者摇头回应,令自己非常担心。目前没有其他的什么想法,只是盼望弟弟能够快点好起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据陈女士透露,其他两位伤者中,一名是10多岁的小姑娘,与陈某一同被送往贵州省人民医院接受救治。伤势最轻的是一位老人,目前还在纳雍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6名责任人被处理 启动保险赔付
有网友质疑,今日凌晨通报的数据与目前死伤人数有较大出入。一位现场参与救援的交警告诉记者,由于事故发生在夜晚,搜救比较困难,当时掌握的数据并不准确。
据新华社报道,事故发生后,包括毕节市运管处处长王布丰、织金县副县长郭太辉等在内的6名责任人已受到停职检查处理。初步估算,此次事故保险总估损金额为1277.6万元,相关赔偿工作将尽快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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