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张仕珍 西安报道)继中央任命胡和平为陕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祝列克为陕西省委常委之后,1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任命冯新柱、姜锋为陕西省副省长。
同时,接受江泽林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另有任用;接受白阿莹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冯新柱此前任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姜锋此前任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
简历:
冯新柱,男,汉族,1960年7月生,陕西洋县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铜川市市长。此前为中共铜川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锋,男,汉族,1960年5月生,陕西澄城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陕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此前为中共咸阳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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