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江鑫娴 北京报道)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16日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计划》强调,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70%以上。本世纪中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预计到2020年,完成《计划》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约4至5万亿。环保部分析称,《计划》有效提高了治污信息透明度,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
《计划》涉及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值得注意的是,「水十条」中每项主要措施后面均列明了负责牵头和参与落实的部委名单。环保部表示,力争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把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责任落实到位。
《计划》还提出,要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对此,环保部解读称,《计划》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有效落实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到2020 年,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治理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实施该《计划》,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
另外,《计划》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环保装备研制和产业化水平等措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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