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俞昼 杭州报道)记者从浙江省审计厅获悉,2014年浙江省共对114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应负责任的违规金额5.4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44.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7.24亿元,经济责任审计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会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有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我们将会移送纪委、检察以及主管部门处理,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会在向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所体现。」浙江省审计厅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今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出现问题、而且问题也普遍存在在其他方面时,就会将问题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通报。
该工作人员介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对象包括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高校书记、校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浙江将会探索以权力运行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希望能起到警示作用,以达到审计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让领导干部们更好履行职责。」
2013年,浙江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调整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该《办法》第八条明确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损失浪费或者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或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量化评级为较差及以下等次的,纳入了领导干部失职受到问责、需要调整职务的情形。
目前,浙江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会作出A、B、C、D四个等次评价,A为优秀,B为较好,C为一般,D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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